计划生育义务
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计划生育义务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中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基本方针是:普遍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小孩;少数民族地区可按民族自治机关的有关规定办法实行;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平衡,有利于平衡劳动力封供求,有利于调整积累和消费,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利于保护母亲、儿童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提高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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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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