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党团是在一些国家中某些政党的议员为了在议会中统一行动而组成的集团,有的只由某一政党的议员组成,以该党的名称命名;有的由不同政党的议员联合组成;常以某党与某党联盟的名称命名。有时同一政党的议员可分成几个不同的议会党团,也有的议员不参加任何党团,而只是作为同情者依附于某一党团,被称为该党团的“联系者”。其组织机构和组成人数通常根据议会规则,由参加者或政党的领导人自行决定。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如理事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与议会的关系等。在调节各派系的利益冲突、议会的立法、决策和其他各项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对政府的施政往往也有决定性的影响。
英国早期形成的辉格党和托利党只存在于议会范围内,1832年议会改革,扩大了选民的范围,政党要取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就取决于党的组织在选民中的影响,以及党员的数量等。于是,政党越出议会的范围,逐步在全国建立起党的组织。由此在政党内部形成了由党的领袖统一领导的两个平行的机构:一个是由这一政党全体议员组成的党组织即议会党团;另一个是由议会外全体党员组成的全国性的党组织。此后,不少国家当一个政党在议会内具有一定数量的议员时,就组成议会党团,并形成法律规定或法律惯例。
议会党团大致可分为 3种类型:①一个政党单独组成本党议会党团。大多数具有一定数量议员的政党都采取这一组织形式,并以该党名称命名。②由两个以上的政党的议员联合组成一个议会党团。如联邦
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联合组成一个议会党团,称为基督教党团。③跨国议会党团。在某些区域性的国际组织的议会(如欧洲议会)中,由各成员国的有关政党的议员组成的政党组织。此外,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具有一定数量的议员时,才能单独组成议会党团;那些只有少数或个别议员的政党,其议员有的依附于某一政党的议会党团,或参加别的政党的议会党团。
议会党团是政党在议会中进行活动的重要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有些国家,各政党主要通过各自的议会党团对议会施加影响。另一些国家规定,议会党团可参与提名议长、组织议会下设的各种委员会、规定议会议事程序和其他事务的协商。议会党团的任务是,贯彻本党的
纲领和
政策,统一本党议员在议会中的步调。通常在议会正式表决之前,各政党通过议会党团实际上已经预先决定了各自的立场和态度。在内阁制国家,议会党团的作用较大,特别是占有议会多数席位的执政党,党的领袖凭借它来控制整个议会。在
多党制国家,各政党往往通过议会党团同其他政党的议会党团进行纵横捭阖,决定进退,影响整个政局。在美国,两大党的议会党团及其领袖对总统都有相当大的独立性,总统需要不时调整同他们的关系。有的国家的议会党团实行严格的纪律,如英国,议员如果不服从本党议会党团的领导或决定而独立行动,就有可能被开除出议会党团。美国的国会议员各自代表选区的利益,在议会中投票往往不一致,不一定要服从本党党团及其领袖。
议会党团是指由议会中同一政党的议员组成的、以统一本党议员在议会中的行动为目的的政党集团。但也有同一政党议员分组几个不同的议会党团和几个政党合组一个议会党团的情况。议会党团属于体制内的政党,其主要特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