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大功
事业单位奖励之一
记大功是事业单位奖励之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给予中央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二章 第六条(三)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记大功。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8 15:35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