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中,生卒年月不详,明代
旬阳县(今属陕西安康)大棕溪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官行人,改山东道御史。
敢言不避势要。嘉靖三年(1524),
吏部尚书乔宇请罢
张璁、
桂萼等,而放出
吕柟、
邹守益于狱。蒙切责。宇遂乞休。许中偕同官
刘隅等上疏留乔宇。帝曰:“朕非不用宇,宇自以疾求去耳。”及诏称兴
献帝为皇考,许中偕同官王时柯等随尚书
何孟春等二百二十人,跪伏左顺门,必得谕旨乃起。自辰至午,凡再传谕,犹跪伏不起。帝大怒,分别杖责,降罚有差。许中谪江南亳州州判,寻迁浙江馀姚令,未赴任卒。事迹见之于《明史·何孟春暨乔宇传》、光绪《旬阳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