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令新厅壁记
唐代白居易创作的散文
《许昌县令新厅壁记》是唐代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许昌县令新厅壁记
民非政不(阙一字),政非官不举,官非署不立,是三者相为用,故古君子有虽一日贝梯其墙屋者,以是哉。许昌县居梁、郑、陈、蔡间,要路由於斯,当建中、贞元之际,大军聚於斯,兵残其民,火焚其邑,大田生荆棘,官舍为煨烬,乘其弊而为政,作事者其难乎!去年春,叔父自徐州士曹掾选署厥邑令,於是约已以清白,纳人以简直,立事以强毅。以清白故,官吏不敢侵於民;以简直故,狱讼不得留於庭;以强毅故,军镇不能干於县。由是居二年,民用康,政用暇,乃曰:“储蓄邦之本。”命先营储仓。又曰:“公署吏所宁。”命次图厅事。取材於土物,取工於子来,取时於农隙,然后丰约量其力,广狭称其位,俭不至陋,壮不至骄,庇身无燥湿之忧,视事有朝夕之利。官由是而立,政由是而举,民由是而生。建一物而三事成,其孰不韪之哉?呜呼!吾家世以清简垂为贻燕之训,叔父奉而行之,不敢失坠,小子举而书之,亦无愧辞。若其官邑之省(阙一字),风物之有亡,田赋之上下,盖存乎图谍,此略而不书。今但记新厅之时制,与叔父作为之所由也。先是邑居不修,屋壁无纪,前贤姓字,湮泯无闻。而今而后,请居厥位者,编其年月名氏,自叔父始。时贞元十九年冬十一月一日记。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乐天,晚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后迁居为下邦(今陕西渭南)人,生于郑州新郑(今属河南),贞元十六年(800年)进士及第,十八年中书判拔萃科,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补盏屋(今陕西周至)县尉。不久人为翰林学士,改左拾遗、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书言事。被贬为江州司马。后历任忠州、杭州、苏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称“白傅”、“白太傅”。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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