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许昌市检察机关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现辖两市两县两区6个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人员647人。设18个部门(10个业务、8个综合)。全市六个基层院都属于中央政法编制51至100人的基层院,按照改革要求统一设置8个部门(6个业务、2个综合)。
机构职责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现任领导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艺林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伟、侯华生
所获荣誉
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获“集体一等功”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党建工作、平安建设等先进单位。
2020年7月,被最高检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参考资料
院情简介.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机构职能.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7 21:54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