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淇,男,1937年出生,上海人。中共党员。1953年肄业于苏州美术专科学校绘画系。
人物生平
1942年至1953年在原籍上海上学至苏州美专绘画系肄业。曾师从林风眠、刘海粟、关良三大师。
1956年“支边”到内蒙古包头市。历任工会干部、教员、编辑、《鹿鸣》编辑部主编、党组书记。文史馆馆员,文学研究会副会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初任团市委《包头青年报》编辑、记者;后调市委编纂《包头史》。
1958年2月《人民文学》发表处女作《大青山赞》。
1960年底至包头市文联《包头文艺》月刊编辑并创作员。“文革”被揪斗。
1977年至1980年,文联组联部副主任。
1980年至1983年专业作家。
1983年至1997年连任市文联主席。
1997年5月换届,为名誉主席。
198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文学创作一级。
1998年
内蒙古自治区文史馆馆员,内蒙古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包头书画院名誉院长。
主要作品
著有散文集《第一盏矿灯》(内蒙人民),散文集《呵大地》(上海文艺),散文诗集《北方森林曲》(湖南文艺),《许淇散文选集》(内蒙人民),《许淇散文诗近作选》(青海人民),短篇小说集《疯了的太阳》(青海人民),《词牌散文诗》(广西民族),散文诗集《城市意识流》(广西民族),《许淇随笔》(四川文艺),散文集《美的凝眸》(河北少儿),随笔集《在自己的灯下》(北岳文艺),《伞语》(作家),散文集《草原的精灵》(内蒙教育)。
美术成就
许淇早年学画,毕业于苏州并师从刘海粟、林风眠、关良三大师,除创作传统新文人画外,又多作现代彩墨画。
书画作品被《中国当代作家书画作品集》、《中国美术书法界名人名作博览》等画册选刊并被收藏。传略录入多种人物辞书。
所获殊荣
获内蒙古自治区1957至1980年度文学创作一等奖(索龙嗄前身);《采风记》是刊于《人民文学》的散文。以内蒙古地区的爬山歌为线索。内蒙古自治区首届索龙嗄文学创作一等奖;散文诗一组《北方森林曲》。1990年第九届陈伯吹儿童文学奖;《森林湖泊的朋友们》被收入多种少儿散文选集。《草原的精灵》获2001年内蒙古五个一工程图书奖。
2016年10月9日,著名作家、画家许淇先生在包头逝世,享年7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