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有私产及其法律治理》是2019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付大学。
内容简介
共有私产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一种不同共有财产类型,是指由许多个体组成的一个特定群体,为了处理群体内共同面临的问题或者为了发展共同的事业,每个成员分别让渡一部分私人财产(主要是货币)而形成的特定成员间共有的一种财产,属于共—私混合财产的一种。共有私产可以分为广义的共有私产和狭义的共有私产,本书仅研究狭义的以货币形式存在的共有私产。
《论共有私产及其法律治理》运用演绎法,从历史演进、思想基础、形成机理、权利构造、治理的理论基础、制度构建与立法建议稿7个方面对共有私产的基础理论和具体制度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构建。
作者简介
付大学,1974年生,河南潢川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法、财产法和PPP法律问题等领域教学和研究工作。主持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6项,参与国家*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在《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2部,参与著作或教材8部。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参与国家和天津市多部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以及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工作,具有大量诉讼、非诉和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
图书目录
导论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价值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价值
二、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
(一)概念界定
(二)研究范围
三、国内外(境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或境外)研究情况
(二)国内(或境内)研究情况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评价
四、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创新之处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思路
(三)创新之处与不足
第一章共有私产之概念区分与历史演进
一、共有私产与其他财产分类的关系
(一)共有私产与相关概念之关系
(二)共有私产与所有制、所有权、财产权(或产权)
二、共有私产历史演进之简述
(一)共有私产孕育前的原始社会部落共有
(二)共有私产之原型——古罗马法中的合伙财产
(三)共有私产之发展——封建社会的行会财产
(四)共有私产之成熟——公司财产与社会保障财产
三、共有私产历史演进之分合规律
(一)人与人财产关系演进之分合论
(二)共有与私有从结合到耦合的演进
第二章共有私产建构的思想基础
一、共有私产对传统自由所有权思想的挑战
(一)共有财产自然法思想与共有私产的不相容
(二)绝对财产权思想与共有私产的不相容
(三)财产权之功利主义与共有私产的不相容
二、财产权受限性原则是共有私产制度构建基础
(一)所有权的两组权利与财产权的受限制性
(二)共有私产是一种受限的财产权
三、共有私产的功能选择与价值定位
(一)共有私产的功能选择
(二)共有私产的价值定位
第三章混合财产:共有私产的形成机理
一、物权法定的经济因素与共有私产之正当性
(一)物权自由的信息成本与共有私产
(二)物权法定的挫折成本与共有私产
(三)共有私产作为一种物权共有形态之正当性
二、传统财产分类的局限性与共有私产之挑战
(一)中西方学者对财产的传统分类
(二)共有私产作为混合财产对传统财产分类的挑战
三、共有私产之上位理论:混合财产之基础原因与基本构成
(一)混合财产之社会制度原因——两种社会制度的融合
(二)混合财产之经济原因
(三)混合财产之基本构成
四、共有私产之定位:混合财产的类型与典型例证
(一)公—私混合财产及典型例证
(二)公—共混合财产及典型例证
(三)共—私混合财产及典型例证
(四)共有私产是一种典型的共—私混合财产
第四章共有私产之权利构造与保护规则
一、共有私产的权利束分析
(一)共有私产权利束之霍式理论分析
(二)共有私产权利束之奥式理论分析
(三)共有私产权利束分析的启示
二、共有私产之排他权与容他权
(一)共有私产的排他权
(二)共有私产的容他权
三、共有私产之权利的保护规则
(一)财产权的一般保护规则
(二)共有私产财产权的保护规则
第五章共有私产法律治理之理论分析
一、共有私产的治理困局
(一)共有私产之公地悲剧
(二)反公地财产、私有财产与公地财产
(三)共有私产之反公地悲剧
(四)共有私产治理困局的影响因素
二、三大定理及其在共有私产治理中的运用
(一)科斯定理及其在共有私产治理中的运用
(二)霍布斯定理及其在共有私产治理中的运用
(三)奥斯特罗姆定理及其在共有私产治理中的运用
三、共有私产治理的理论路径选择——混合路径
(一)共有私产现有治理路径实证分析——以维修资金为例
(二)共有私产治理应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混合路径
(三)信托理论在共有私产治理中的运用
第六章共有私产法律治理之制度构建
——以维修资金为例
一、法律应确认共有私产是一种不同的共有类型
(一)制度与实践之矛盾、理论与现实之妥协
(二)由法律确认共有私产是一种不同的共有形式
二、共有私产内部管理一体化及其法律关系
(一)共有私产内部管理实行政府主导的一体化
(二)共有私产一体化管理之法律关系
三、共有私产投资运营的信托管理法律关系
(一)政府应放宽共有私产投资的范围
(二)建立共有私产投资管理信托法律制度
结论
一、共有私产制度设计应突出其价值功能
二、共有私产治理制度要突出政府作用
三、共有私产相关法律制度的联动修改问题
四、共有私产应成为经济法学所研究的重要问题
附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立法建议稿
一、《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修改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立法建议稿)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立法建议稿)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