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朝廷事体状》是唐代李德裕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论朝廷事体状
右,臣等每蒙延英殿召对,获闻圣言,常欲朝廷尊,臣下肃,此则是陛下深究为理之本。伏以管仲古之大贤,明于理国,其言可以为百代之法。管仲云: “凡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故安国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明君察于理人之本,莫要于令。故曰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五者死而无赦。”又曰:“令虽在上,而论可与不可者在下,是上失其威,下系于人也。”自太和以来,风俗大坏,令出于上,非之者在下,此弊不除,无以理国。韦宏质所论宰相不合兼领钱谷,臣等敢以事体闻奏。昔匡衡云:“所以为大臣者,国家之股肱,万姓所瞻仰,明王所慎择也。”《传》曰:“下轻其上爵,贱人图柄臣,则国家动摇而人不静矣。”今韦宏质受人教导,辄献封章,则是贱人图柄臣矣。臣等又以萧望之是汉朝名儒重德,为御史大夫,奏云:“今首岁日月少光,咎在臣等。”上以望之意轻丞相,乃下侍中、御史中丞诘问。又贞观中,监察御史陈师合上书云:“人之思虑有限,一人不可兼总数职。” 太宗云:“此人妄有毁谤,止欲离间我君臣。”流师合于岭表。又贾谊云:“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众庶如地。”故陛九级,上廉远地则堂高,陛无级,廉近地则堂卑,亦由将相重则君尊,其势然也。如宰相有奸媒隐慝,则人人皆得上论,至于制置职业,固是人主之柄,非小人所得干议。古者朝廷之士,各守其官,思不出位,况韦宏质贱人,岂得以非所宜言,上黩明主,此是轻宰相矣。后汉太学诸生,颇干时政,其时谓之处士横议,皆是乱风,深要惩绝。伏望陛下知其邪计从朋党而来,每事明察,遏绝将来之渐,则朝廷安静,邪党自销。臣等不胜感愤,辄具闻奏,伏望特赐省览。谨录奏闻。
作者简介
李德裕(787—849)唐文学家。字文饶,赵郡(今河北赵县)人。历任中书舍人、御史中丞、兵部尚书等职。又先后出任剑南、西川、淮南等地节度使。后遭李宗闵、牛僧孺集团打击,被贬崖州,卒于崖州司户参军任所。工诗文、书法,贬黜岭南时诗较有名。著作有《次柳氏旧闻》、《会昌一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