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班固《两都赋》序:“或以抒下情而通讽谕,或以宣上德而尽
忠孝。”
明·刘基《送张山长序》:“余观诗人之有作也,大抵主于讽谕。盖欲使闻者有所感动而以兴其
懿德,非徒为
诵美也。”
清·钱谦益《南征吟小引》:“而羽书之旁午,民力之
凋敝,持筹蒿目,又迸逼于胸中。故其(袁可立子袁伯应)为诗曲而中,婉而多风,古人感怀讽谕缠绵
恻怆之致,往往交惊杂作。”
沙汀《困兽记》十二:“‘正像腌过的菜样!’他忽然记起牛祚的讽喻,于是深长地
叹息了。”
讽谕是诗的一种表现方法。讽谕指对不合理的事物不正面直言,只以微词托意,希望统治者闻而知改。就讽谕的表现方法来说,本不限於诗,而唐代
白居易专用於诗,把自己所写的有讽谏意义的诗称为「讽谕诗」。这类诗作,「主文而谲谏」,有较强的人民性,使讽谕由一种表现方法而发展成为一种诗体,对後来创作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