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服务部
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营业网点
证券服务部:证券公司在营业部主要营业场所外设立的、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营业网点。
证券服务部:证券公司在营业部主要营业场所外设立的、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营业网点。
服务部:应与其所属的营业部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
申请设立服务部的证券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没有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没有混合操作;
申请设立前一个月末的净资本符合证监会的规定;
无违法违规融资;
内部管理规范;
没有擅自设立证券营业网点;
最近1年未受到证监会的处罚,未因涉嫌重大违法事项正受到立案调查;
申请设立服务部的营业部开业1年以上,最近1年未受到证监会的处罚;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设立服务部,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少于3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02 00:02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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