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原则是美国塞尔用语。用以补充“存在原则”和“同一原则”这两条众所公认的指称原则。指如果说话者指称一个对象,他就能够向昕者把这个对象从其他各种对象中识别出来。
换言之,一个语词在被说出时若要能够具有确定的指称,它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要么这个语词在被说出后能够向听者传递一个关于某一个而且仅仅是一个对象的真实描述,或者报导一个关于这个对象的事实;要么即使这个语词在被说出后不能传递这样的描述或报导这样的事实,说话者也一定能够用另一个语词来替换它,而在说出;这另一个语词时就能够传递这样的描述或者报导这样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