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
措施。
1. 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 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
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
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