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权
以被代理人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权利
诉讼代理权,是指代理权的一种。以被代理人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权利。依其诉讼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1)民事诉讼代理权;(2)行政诉讼代理权;(3)刑事诉讼代理权。
依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1)委托诉讼代理权;(2)法定诉讼代理权;(3)指定诉讼代理权。在委托代理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诉讼活动。进行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须经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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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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