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病辨证论治”理论是一种创新的中医诊疗体系,是李积敏博士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正式提出的,理论主要归纳起来其内容有下列几个方面。
基本内容
病与证的辩证关系
根据
李积敏先生的各种论述,我们可将慎言先生对于“病”与“证”的辩证关系综合一下,归纳为下列四个方面。
1.1.1 病为纲,证为目
李积敏(字慎言)在《辨病专方施治论》中曰:“临床当先识病,病名确定,则治有成法成方。……病名立,或有分期,或有分型,再分证,此乃诊疗之次第也。……病立则专方立,分期、型、证则用药增减从之。……病者为纲,期、型、证者均为目,此乃病证之格局也。……病者为本,证者为标,此乃病证之实质也。”病是对具体病变的本质的认识,从哲学辩证的角度来看,病为第一层次,证为第二层次。李积敏认为病为本、证为标,病为纲、证为目。
临床治病,首当辨病,确诊病名后再据症辨证。
病统证、证从病
《辨病专方施治论》:“病者本也,证者病之变。病之发展变化,乃受多种因素之影响,则呈现不同之证,证者病之所见也,且随病之变化而改变,受病理之制约。病统证,证从病。……病为本,则治法主方已定;证为变,则随主方增减为之。此乃以不变应万变,不变者病也,万变者证也。”李积敏认为病是本质的体现,它规定着证的表现、发展与变化。在疾病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表现出各种不同的证,它随着病情的变化而改变,但受着基本病机变化过程的制约和影响。因而在临床治疗疾病时,应确诊病名,根据其病因病机总规律,规定治疗的大方向,确定贯穿全程的治疗原则及治疗大法,并且选择必要的治疗主方剂。再根据疾病存在于不同的个体或不同阶段而表现为不同的期、型及证候,而可采用不同的治法和药物的加减变化。
病为全局、证乃局部
李积敏(字慎言)在《诊病辨证论》中说:“病名是对具体疾病全过程的特点与规律所作的病理性概括与抽象。它把握疾病的一般规律和全局。证是疾病某个阶段的病理状态,它
反映该阶段的病机规律,相对于疾病全过程来说,它是阶段性的,是局部的。”李积敏认为病是整体,证是阶段;病为全局,证乃局部。临床上对病的诊断,可把握疾病的整体规律,有利于对疾病本质的认识和辨证论治用药,有利于预测和掌握疾病的预后及变化。
病贯全程、证属阶段
《诊病辨证论》:“病是疾病病理变化全过程规律与特点的概括,它贯穿疾病的全过程。证是反映病在疾病过程中某个阶段的病理状态。病含概疾病发展变化的全部病机信息,证只承载疾病过程中全部病机信息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病是全集,证是子集。”李积敏从集合论的观点出发,认为病为全集,证是子集。从系统论的角度认为,病是系统地、全过程的规律与特点的概括,证是阶段地、部分过程的病理状态表现。
临床先诊病、病立再辨证
疾病是在病因作用和正虚邪凑的条件下,体内出现的具有一定发展规律的正邪交争、阴阳失调的全部演变过程,具体表现为若干特定症状和各阶段相适应的证候。李积敏认为临床上对病名的诊断,有利于对该病变本质的认识,有利于把握该病的演变过程总规律,也有利于确定治疗原则及治疗大法。病名确立后,再进行辨证,是掌握判断当前该病所处的发展阶段及病理状态,以决定采用的治疗方法及方药。
李积敏以为诊病与辨证是辩证的关系,诊病掌握全程总规律,辨证了解当前阶段状态。他非常强调辨病诊病的重要性,但同时也重视辨证对于施治的必要性。
据病定主方、随证再加减
李积敏认为病名确立,即根据特定的病因与发展规律,也就规定了治疗方向,也有了贯穿始终的治疗原则及大法,也就必然有一个或一组确定的治疗主方,此主方是针对疾病的本质而治。根据疾病存在于不同阶段而表现出的不同证候,可在主方的基础上,随证进行药物加减变化,针对其病机实质而治疗。
理论依据
中医发展经历了数千年的悠久历史,中医诊疗始于诊病。先秦时期,通过《马王堆出土医籍》、《山海经》等典籍,记述了疥、疣、痔等疾病,约计百余种。两汉时期,通过武威汉简《治百病方》、《神农本草经》、《伤寒杂病论》等,记述疾病种类超过500种。魏晋至隋唐时期,通过《诸病源候论》、《千金方》等,记述的疾病种类不下2000种。宋辽金元时期,通过《太平圣惠方》、《局方》等,记述的病种已超过2500种。明清时期,通过《普济方》、《本草纲目》等,记述的病种超过3000种。《内经》时代,提出疾病、证候、症状三种形式,说明古代医学对疾病认识早于证候。《伤寒论》首创
辨病论治,各论篇名均冠以“辨××病脉证并治”。《金匮要略》以病名篇,以病统证,据病施方,已初步确立了辨病治疗的体系。
李积敏就是根据中医已有的历史成果及理论,结合自己长期的诊疗实践及研究,逐步形成了“诊病辨证论治”的学术思想体系。
发展趋势
“诊病辨证论治”是中医临床诊疗体系模式发展的趋向
李积敏的“诊病辨证论治”学术思想是根据前人的成果及理论,结合自己的临床实践及研究而逐步发展形成的,有其深厚的临床基础。疾病是医学中的基本概念,由于各种疾病的病因、病状、病机、病程各有不同,因而冠以特定的病名,以代表该病本质及特征。每个具体的病名是医学上对该具体疾病全过程的特点(病因、病状、主要临床表现)与规律(演变趋势、转归、预后等)所作的病理概括与抽象,是对该疾病的本质认识。当今自然科学及科技高度发达,西方医学迅猛发展,伴随着检验手段、微生物学及生物技术等不断发展,疾病的诊断治疗已进入了科学化、规范化、客观化的阶段。而中医要发展要进步,就必须溶入主流医学的海洋之中。对于具体疾病的诊疗研究,国际有统一的名称和代码,其诊断标准和疗效标准也日趋统一,临床诊疗体系是以诊病为其模式。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临床医学针对的目标是完全一样的,解决一切危及人类健康的疾病。中医要溶入世界医学,要得到国际间的认可,就要遵循统一的规则,就要建立现代临床诊疗体系,即辨病治疗的体系。辨证论治作为中医的一项诊疗特色,在长期的临床发展过程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并积累了大量临床资料和丰富的经验,其中不乏精华所在。中医发展又要继承、挖掘和发扬这些已有的成果和精华。因此建立在辨病的基础上进行辨证论治,即建立“诊病辨证论治”的诊疗体系,是中医学临床诊疗活动的完整模式。它既遵循了国际现代医学统一的规则,又继承保持了中医传统的诊疗特色。任何轻视辨病或轻视辨证、侧重辨病或侧重辨证的倾向,都是割裂了完整的中医诊疗体系,它将制约中医诊疗的能力,制约中医的发展,导致中医临床医学的退化。
因此,李积敏认为建立“诊病辨证论治”体系,是中医临床诊疗体系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向,是中医认识疾病、诊断疾病、治疗疾病的一次飞跃,必将推进中医临床医学发展的进程,促进中医国际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