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性自杀
自杀行为
试探性自杀是指自杀者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但是在生成致命伤之前,带有试探的自杀行为
来源事件
2011年8月31日《新闻晨报》报道:湖北荆州公安县一纪委主任在自己的办公室离奇死亡,8月27日下午6时40分左右,公安县纪委一名干部被发现死于其办公室。死者名叫谢业新,男,1965年4月出生,现任公安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
公安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平介绍,经过法医检验,死者身上共有11处刀伤。生前身着的白色衬衣表面未受到任何损伤,衬衣除最下方扣子外均被解开,胸部完全暴露,符合自杀推理。经检验,谢业新身上多处刀伤中,致命伤为胸骨上窝处,其他伤均为试探性自杀伤。至此,“试探性自杀”一词诞生。
外界质疑
既然是自杀,为何会有10余处刀伤?王建平介绍,其左右手腕处的刀伤,伤口均不深,且数个伤口呈平行状态,符合试探性伤口。同时,综合各处伤口的角度、深度、方向等多项数据,均可认为是自己所致。
但“自杀说”却无法让死者家属接受,他们共提出质疑,认为死者双手腕都被割伤,气管、喉管也被割断,无法完成“自杀”行为。关于“自杀”的认定,他们无法接受,至少有五大疑点。
一、死者为何能将自己刺伤11刀,特别是脖颈一处插入气管的伤口和割喉的刀伤有冲突,因为这两刀都是致命的,一般不会同时出现。
二、现场,谢业新死亡时靠在椅子上,离办公桌几十厘米远。按常理,死者的喉管和气管都被割断,伤口应有大量血迹喷溅到办公桌上,但事实上办公桌上未见到大量血迹。
三、自杀所用的刀上包有卫生纸,死者如果要自杀,根本没这个必要。
四、死者死亡当天与多人通过话,并约好当日下午跟表哥吃饭,情绪稳定,并且已定好周日送女儿到武汉上学,借好车辆,没有自杀动机
五、自杀的人在死之前一定会有所挣扎,死者如果是自杀,身上有这么多刀伤,临死前应该会有挣扎,但在发现谢业新时,其肢体和周边环境并无明显挣扎迹象。
警方解释
针对家属的质疑,公安县警方于2011年8月29日深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进行了回应,公安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平表示,认定结论是荆州市公安局、公安县公安局及公安县检察室三家通过尸检、尸表、毒物、物证等检验才得出的,排除中毒。现场情况符合自杀特征。
王建平介绍,经过法医检验,死者生前身着的白色衬衣表面未受到任何损伤,衬衣除最下方扣子外均被解开,胸部完全暴露,符合自杀推理;现场所发现的刀具与死者家中所不见的刀具从品牌和型号上均符合,刀柄包着的卫生纸与死者手上残留的卫生纸及办公桌上未用完的卫生纸材质相同;现场血迹及烟灰缸中烟头经检验系死者所留,现场并未发现有第二人留下的物证;现场无打斗痕迹。
死者为何能将自己刺伤11刀?王建平解释,经检验,谢业新身上多处刀伤中,致命伤为胸骨上窝处,其他伤均为试探性自杀伤,也就是说谢业新有能力在刺伤自己多刀后完成胸骨上窝处的致命伤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3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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