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依其计算方法不同,可分为古典概率、试验概率和主观概率[1]。
基本特征
1、试验性,即必须通过统计试验结果才能计算出各种结果的频率,即试验频率。
2、大量重复性,即试验次数必须足够大,重复进行多次试验的条件和程序必须相同。
3、误差性,即频率只是概率的估计值,因而存在误差。
因而,概率是一个总体意义上的确定的频率值,当被研究对象是总体的全部单位时,频率就是概率;当被研究对象是总体的部分单位(样本)时,频率只是概率的估计值。当试验次数或抽样次数不断增大时,频率逼近概率。
举例
某工厂生产某种产品8000件,根据质检人员每天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汇总得到折废品、次品和正品的数目和频率如表1所示,表中的频率即为试验概率。
表1 某厂某年产品质量检测分类及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