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诗之为法也,有其说焉。赋、比、兴者,皆诗制作之法也。然有赋起,有比起,有兴起,有主意在上一句,下则
贴承一句,而后方发出其意者;有双起两句,而分
作两股以发其意者;有一意作出者;有前六句俱若散缓,而收拾在后两句者。诗之为体有六:曰雄浑,曰悲壮,曰平淡,曰苍古,曰
沉着痛快,曰
优游不迫。诗之忌有四:曰
俗意,曰俗字,曰俗语,曰俗韵。诗之戒有十:曰不可硬碍人口,曰
陈烂不新,曰差错不贯串,曰直置不宛转,曰妄诞事不实,曰绮靡不典重,曰蹈袭不识使,曰秽浊不清新,曰
砌合不纯粹,曰俳徊而
劣弱。诗之为难有十:曰造理,曰精神,曰高古,曰风流,曰
典丽,曰质干,曰体裁,曰劲健,曰耿介,曰凄切。大抵诗之作法有八:曰起句要高远;曰结句要不着迹;曰承句要稳健;曰下字要有
金石声;曰上下相生;曰首尾相应;曰转折要不着力;曰占地步,盖首两句先须阔占地步,然后六句若有本之泉,源源而来矣。地步一狭,譬犹无根之潦,可立而竭也。今之学者,倘有志乎诗,须先将汉、魏、盛唐诸诗,日夕沉潜讽咏,熟其词,究其旨,则又访诸善诗之士,以讲明之。若今人之治经,
日就月将,而自然有得,则取之左右逢其源。茍为不然,我见其能诗者鲜矣!是犹孩提之童,未能行者而欲行,鲜不仆也。余于诗之一事,用工凡二十余年,乃能会诸法,而得其一二,然于盛唐大家数,抑亦未敢望其有所似焉。
诗学正源
风雅颂赋比兴诗之
六义,而实则三体。风、雅、颂者,诗之体;赋、比、兴者,诗之法。故赋、比、兴者,又所以制作乎风、雅、颂者也。凡诗中有赋起,有比起,有兴起,然《
风》之中有赋、比、兴,《雅》、《颂》之中亦有赋、比、兴,此诗学之正源,法度之准则。凡有所作,而能备尽其义,则古人不难到矣。若直赋其事,而无
优游不迫之趣,
沉着痛快之功,首尾率直而已,夫何取焉?
颔联或写意,或写景,或书事,用事引证。此联要接破题,要如
骊龙之珠,抱而不脱。
结句或就
题结,或开一步,或缴前联之意,或用事,必放一句作散场,如剡溪之棹,自去自回,言有尽而意无穷。
五言七言,语句虽殊,法律则一。起句尤难,起句先须阔占地步,要高远,不可苟且。中间两联,句法或四字截,或两字截,须要血脉贯通,音韵相应,对偶相停,上下匀称。有两句共一意者,有各意者。若上联已共意,则下联须各意,前联既咏状,后联须说人事。两联最忌同律。颈联转意要变化,须多下实字。字实则自然响亮,而句法健。其尾联要能开一步,别运生意结之,然亦有合起意者,亦妙。
诗句中有字眼,两眼者妙,三眼者非,且二联用
连绵字,不可一般。中腰虚活字,亦须回避。五言字眼多在第三,或第二字,或第四字,或第五字。
字眼在第二字屏开金孔雀,褥隐绣芙蓉。碧知湖外草,红见海东云。坐对贤人酒,门听
长者车。
字眼在第五字两行秦树直,万点蜀山尖。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市桥官柳细,江路野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