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著作。。从心理主义的角度解释一切语言现象及其发展,认为语言是个人心理活动的结果,世上有多少人,便有多少种个别的语言;共同语不过是一种抽象物,一种理想化的范式。对语音变化、词义变化和语法变化作了充分的论述。提出一些形态演变新类型,如简化和再分化;除屈折变化外,承认还有其他表达语法意义的手段,如词序、辅助词、重音、语调等。强调语音变化的规律性和类比的作用。为新语法学派理论观点的代表作。
1846年8月7日生于萨尔布吕肯,1921年12月29日卒于慕尼黑。1874年任
弗赖堡大学教授,1893~1913年任
慕尼黑大学教授。保罗与K.布鲁格曼、H.奥斯特霍夫等都属于
新语法学派,致力于语言史和日耳曼语言的研究。
他的主要著作《语言史原理》(1880)曾产生广泛的影响。他认为
语音变化有规律,并指出类比在
语言演变中的作用。在他之前,
历史比较语言学家侧重词法,保罗则除
词法外还讲句法。对于词义的历史演变,他主要讲词义扩大和词义废弃两方面的问题。L·
布龙菲尔德认为,保罗的缺点在于只指出词的废弃是由于使用频率低,而没有注意使用频率低是因为这个词所指的事物在实际生活中的重要性减少了。在日耳曼语研究方面,著有《德语词典》(1897)和5卷本《德语语法》(1916~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