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𢍎𧧞𧧙《
唐韵》《
广韵》古到切《
集韵》《
类篇》《
韵会》《正韵》居号切,𠀤音告。《说文》告也。《徐曰》以文言告晓之也。《
广雅》敎也。《易·姤卦》后以施命诰四方。《周礼·春官》大祝作六辞,以通上下、亲疏、远近,三曰诰。《注》
杜子春曰:诰,当为告。书亦可为告。
又《韵会》告上曰告,发下曰诰。《尔雅·释言》谨也。《注》所以约勤谨戒众。《疏》以六义谕众谓之诰,尚书诰誓之类是也。《孔安国·尚书序》
夏商周之书,虽设敎不伦雅诰奥义,其归一揆。《疏》三王训、诰、誓、命、歌、贡、征、范类犹有八,独言诰者,以别而言之,其类有八,文从要约,一诰兼焉。以此八事,皆有言以诰示,故总谓之诰。《谷梁传·隐八年》诰誓不及五帝。《周礼·秋官》
士师掌五戒,二曰诰,用之于会同。《
文心雕龙》其在三代,事兼诰誓,誓以训戒,诰以敷政。
又《
正字通》古者上下有诰,秦废古称制诏。汉武
元狩六年,初作诰,然不以命官。唐称制不称诰,宋始以诰命庶官,明命官用敕不用诰。三载
考绩,则用诰以褒美。洪武十七年奏定有封爵者给诰,如一品之制,二十六年定一品至五品皆授以诰命,六品至七品,皆授以敕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