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是诸暨市的检察机关,也是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管理、综合文稿、催办督办、检察委员会工作;负责信息调研、法制宣传、代表委员联络、档案管理和保密、密码传真。
(二)政治部
负责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廉政建设、检务督察工作;负责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励及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和共青团、妇委会、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侦查监督部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工作。
(四)公诉部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负责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和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工作;负责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负责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
(五)刑事执行检察部
负责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看守所监管活动及超期羁押情况实行监督;负责对被监管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负责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六)民事行政检察部
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监督;对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七)案件管理部
负责受理公民和单位的控告、申诉;办理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监控;负责办案质量评查;负责检察服务大厅的日常工作。
(八)检务保障部
负责财务、固定资产、交通通信技术装备、武器弹药、服装等的管理及检察业务活动的后勤保障;组织司法警察履职;负责信息化和网络安全,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司法鉴定;负责工会工作;负责后勤岗位合同用工人员日常管理。
(九)枫桥检察室、店口检察室
负责辖区内轻微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负责辖区内司法、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负责辖区内涉检信访处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及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负责辖区内法制宣传教育和对外联络工作。
所获荣誉
2018年11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2020年7月,被最高检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检察长:谢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