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罗县志》,全书共12卷,分为
封域、规制、
秩官、祀典、学校、
赋役、
兵防、风俗、人物、物产、艺文、杂记,凡47目,卷首有山川图11幅,县治图、学宫图各1幅,还有深具特色的番俗图10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
周钟瑄任诸罗县事,由于旧的府志简略且所记载的大多为早年“法制未备”时的景况,而今诸罗县已发展为“薄书期会日以繁,规划营造日以多,
声明文物日以盛”,因此有修志以“信今而传后”的必要。于是
周钟瑄便聘请漳浦的
陈梦林到台主持编撰。而陈“综核讨究、存其所信、去其所疑”,终于写成《诸罗县志》。
严谨的编撰精神
研读整部《诸罗县志》可以发现,这部志书的修撰是踏实且严谨的。表现在两方面:
首先,编撰者笃实负责的态度及严谨的考订。
主修者周钟王宣主张撰书如医者用药,“纪事者,其品味也;建议者,其方也”,“皆确然可自信于心而共信于人”。而主要编撰者陈梦林堪称是台湾方志的撰修楷模:在编修《诸罗县志》之前九年,他参加过《
漳浦县志》的编撰工作;之前三年曾修过《漳州府志》。正因为有编撰者认真、负责的态度与实践工作的经验,《诸罗县志》才在台湾方志中显得特别突出。
在整部志书的写作当中,编者勤于采访、注意征文考订、取精用宏;每当有引述或需要进行折衷、辨析的地方,在书中必定可以发现资料的来源之处,决无苟且,因而遍书可谓“无一语无来源”。书中每一篇,在篇首“撮其要(于篇首)。使海外人士,知历代沿革之不同,本朝损益之尽善,不以为天下之通制邑乘可略而不载也”;每文之中有按语,每篇“前后以己意著论”,“于篇末,辄附管见”。
其次,《诸罗县志》对台湾旧志多有修订补充。
以山川目为突出。由于“邑志山川丛杂,郡志多所阕略”,“故校勘特详,凡三易稿而就,务使肢节脉络井井分明,流峙高深各见生动”。在卷一的封域志山川目后之附考又云:“右山川所记,较郡志加详,亦多与郡志异,……兹卷或躬亲游历,或谴使绘图,三复考订,乃登记载。假而千秋百世陵谷依然,随未感谓毫发无爽,亦庶几得其大概云。”
又如为秩官立传。针对原先郡志中“滥及见任者,殊乖义例。今惟已故者,乃覆实立传”的情况,在《秩官志列传》中仅为两人立传。一为“首创台湾郡志”的季麟光,另一为“招徕垦辟”的张伊。《诸罗县志》重前者之首创郡志,其志山川、风物、户口、土田、隘塞之有裨治道也;彰后者招徕、抚绥之功也。
再如增辟学校志。这对台湾的教化有深远意义。
再如增“方言”一条。这之前“各志不载”,《诸罗县志》将其增加到于“番俗”之后,以“昭海外同文之盛”。此举对于现今研究台湾少数民族的语言大有裨助。
大胆的创制
《诸罗县志》的修撰对台湾方志的一大贡献在于进行了大胆的创制。主要表现在于各条之下列“附考”一项。
设“附考”的目的在于“广视听而参得失”,通过大量古今中外的有关资料,来澄清一些疑难的历史问题或供后人思考。这不仅显示了编撰者勤勉诚实的态度,还给后人以资考的余地。
《诸罗县志》的这一创制,后世许多撰史者或学者都不约而同的有所仿效。
综述
综观整部《诸罗县志》,志书的“论曰”、“附记”、“按语”、“撮要”与正文皆历然明晰,叙述与议论并陈,决无混淆。至于“别见”、“附见”、“详见”、“互见”分合之法则纲举目张,有条不紊。莫怪乎在唐景崧的《澎湖厅志》序中写道:“台湾志存者,莫先于诸罗……府志淑自诸罗志,今澎湖志淑自府志,体例相嬗也。”《诸罗县志》的编撰,上乘明末清初大儒顾炎武“附经世致用之考据”之学,下起台湾方志之传统,影响甚远,一时间如黄叔的《台湾使槎录》等,莫不群起仿效而成一时之特殊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