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选择是校本课程开发中最普遍的活动,是指从众多可能的课程项目中决定学校付诸实施的课程计划的过程。选择活动使教师能够在决定教什么的问题上发挥积极的作用。课程选择至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即教师要有选择的权利,同时还要有可供选择的空间。此外,课程选择对教师的专业资质也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因为课程选择会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而长远的影响,所以教师必须掌握课程选择的专业知识,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和发展。
课程选择具有多种层次,通常情况下,教育行政部门为学校提供可供选择的课程清单,学校根据自身的情况从中选择拟开设的少数科目,学校需要具体选择、决定这些科目的课程资料(如教材等)。课程选择还意味着学校可以在教育行政部门建议的课程之外自主决定开设某些课程。在课程选择过程中,学校要赋予教师以课程选择的权力和选择空间。一般情况下,学校的课程选择大致包括以下步骤:(1)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开列拟选择的课程清单。(2)确定选择标准: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理念与教育哲学制定课程选择的标准。一般来说,学校的课程选择标准应具备4个基本特征,即所选课程要有信息传递的最佳知识结构和话语结构;课程中各种概念、命题间的逻辑关系要明晰;课程目标和具体的单元目标要明确;课程要符合和适应学习者的知识基础和其他背景。(3)综合评估:根据评价标准完成评估之后,要把各种评估意见综合成总体评价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学校在进行课程选择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与需要。美国课程论专家
泰勒选择课程内容(泰勒用“学习经验”一语)的十条原则,不无道理:(1)学生必须具有使他有机会实践目标所蕴含的那种行为的经验;(2)学习经验必须使学生由于实践目标所蕴含的那种行为而获得满足;(3)使学生具有积极投入的动机;(4)使学生看到自己以往反应方式的不当之处,以便激励他去尝试新的反应方式;(5)学生在尝试学习新的行为时,应该得到某种指导;(6)学生应该有这种活动的足够的和适当的材料;(7)学生应该有时间学习和实践这种行为,直到成为他全部技能中的一部分为止;(8)学生应该有机会循序渐进地从事大量实践活动,而不只是简单重复;(9)要为每个学生制定超出他原有水平但又能达到的标准;(10)使学生在没有教师的情况下也能继续学习,即要让学生掌握判断自己成绩的手段,从而能够知道自己做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