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克印
部落联盟组织
1978年12月12日,本溪县南甸公社滴塔大队社员在野外劳动时,拾到一枚铜制谋克印。该印呈正方形,边长6厘米,厚1.8厘米,印把高3厘米,印背有“大定十年五月少府监造”字样(大定是金世宗完颜雍年号,大定十年即公元1170年),这是在本溪地区发现的第一枚谋克印。此印对于研究和考察本溪的历史颇有价值
据考,“猛安谋克”为女真族在氏族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组织。“猛安”为部落单位,“谋克”为氏族单位。1猛安包括8~10个谋克,其首领都称为“勃极烈”。在完颜阿骨打建立金政权的前一年(1114年),又规定300户为1谋克,10谋克为1猛安。此后,女真族统治者进入中原,“猛安谋克”制度又推广于“归附降人”,包括汉人和契丹人。金熙宗以后成为军事编制、生产单位和地方行政机构三位一体的封建化组织。根据在本溪境内发现的谋克印制于金世宗大定十年这一点来推断,公元1170年金朝统治者已经在本溪正式设置了谋克这一级的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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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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