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对其
生存环境的适应有一个生态学最小量和最大量的界限,生物只有处于这两个
限度范围之间生物才能生存,这个最小到最大的限度称为生物的耐受性范围。一种生物能够存在与繁殖,要依赖综合环境的全部
因子存在,只要其中一项因子的量(或质)不足或过多,超过了某种生物的耐受性,则使该物种不能生存,甚至
灭亡。生物对环境的适应存在耐性限度的法则称为耐受性定律。
生物对其生存环境的适应有一个生态学最小量和最大量的界限,生物只有处于这两个限度范围之间生物才能生存,这个最小到最大的限度称为生物的耐受性范围。生物对环境的适应存在耐性限度的法则称为耐受性定律。具体可定义为:任何一种环境因子对每一种
生物都有一个耐受性范围,范围有最大限度和最小限度,一种生物的机能在最适点或接近最适点时发生作用,趋向这两端时就减弱,然后被抑制。这就是
耐受性定律。
谢尔福德耐受性定律定义:一种生物能够存在与繁殖,要依赖综合环境的全部因子存在,只要其中一项因子的量(或质)不足或过多,超过了某种生物的耐受性,则使该物种不能生存,甚至灭亡。
E. P. Odum ( 1973 )等对耐性定律作了如下补充:
( 2 )不同种生物对同一生态因子的耐性范围不同。对主要生态因子耐性范围广的生物种,其分布也广。仅对个别生态因子耐性范围广的生物,可能受其它生态因子的制约,其分布不一定广。
( 3 )同一生物在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对生态因子的耐性范围不同,通常在
生殖生长期对生态条件的要求最严格,繁殖的个体、种子、卵、胚胎、种苗和幼体的耐性范围一般都要比非繁殖期的要窄。例如,在光周期感应期内对光周期要求很严格,在其它发育阶段对光周期没有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