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濛初(1580—1644年),字玄房,号初成,又名凌波,别署即空观主人,浙江义乌人。擅长诗文,著述繁富,在小说、戏曲方面更精,著有短篇小说集《拍案惊奇》两集,杂剧《蓦忽姻缘》、《莽择配》等。曾改编《玉簪记》传奇为《乔合衫襟记》和评选南曲,编为《南音三籁》一书,《谭曲杂札》即附刻于该书卷首。
”全书以此为准绳评价
元曲和时曲,认为南戏“荆、刘、拜、杀”之所以为四大名作,就在于其“本色当行”,而《
琵琶记》虽“长材”“犹不得与”。在对于时曲的批评中,《谭曲杂割》最有价值的是对沈璟、汤显祖和梁辰鱼、张伯起等作家的评价。评沈璟:“沈伯英审于律而短于才,亦知用故实、用套词之非宜,欲作当行本色俊语,却又不能,直以浅言俚句,棚拽牵凑。”既肯定了沈璟“审于律”的特色,同时又对其“俚俗句”入曲表示了不满。认为汤显祖“颇能模仿元人,运以俏思……惜其使才自造,句脚、韵脚所限,便尔随心胡凑,尚乖大雅”,也既肯定汤氏之“才情”,又指出其不足。因而对于戏曲创作,凌氏比较赞同吕天成提出的“才情”和“格律”相结合的“双美说”。在《谭曲杂札》中,凌濛初提出“戏曲搭架,亦是要事,不妥则全传可憎矣”的观点有颇为重要的价值,他明确地提出从情节结构角度评判戏曲的新的批评尺度,谓“搭架”既指情节内容,又指结构布局,这个观点的提出对当时的曲坛还有针砭作用:“今世愈造愈幻,假托寓言,明明破无论,即真实一事,翻弄作乌有子虚,总之,人情所不近,人理所必无。”
未见单刻本,仅有《
南音三籁》附刻本,收入《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四),1959年
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