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青云(1890~1927),名从廉,白族,
桑植县洪家关人。他与贺龙三姐成婚,民国5年(1916)春,支持谷吉庭和贺龙等芭茅溪刀劈盐局夺枪,拉起一支讨袁“民军”武装。
民国15年( 1926)下半年,他随贺龙北伐,为一旅旅长。在收复津澧,激战荆沙的血战中,谷抱病作正面进攻之师。民国16年(1927)2月,贺部抵驻鄂州,整编为独立15师,部队缩编,取消旅的建制,青云主动卸职,与贺英等带100余人枪于3月返乡,组织农军,建立后备武装力量。4月,陈策勋勾结青云的马弁谷光耀、谷有章反叛,青云被害,时年3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