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股利是股份公司用现金以外的公司财产向股东支付的股利,股利发放的形式之一。
定义及分类
它可以是上市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有价证券,也可以是实物。虽然法律没有禁止,但是很少使用。
财产股利通常有两种: 一种是有价证券股利。这种有价证券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债券、票据等,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一般在下列情况下用有价证券来支付股利: ①当公司已宣布派发股利后,适逢公司现金不足,作为权宜之计,公司可将持有的各种有价证券按一定价格折算后代替现金支付给股东,以解燃眉之急。②公司需要调整资产结构。当公司持有的有价证券比例过高,而现金资产不足时,可以采用支付财产股利的办法,将本应分派给股东的现金留存在公司,而将公司持有的有价证券支付出去,以此减少有价证券的持有量,增加现金资产,与通过金融市场调整资产结构相比,此法无需支付交易成本,还可体现对股东的优惠。③一些大量持有其他公司股票的控股公司,为了回避有垄断行为的嫌疑,采用内部转移的办法,把其他公司的股票作为股利派发给股东,还可以间接维持对其他公司的控制。因股票价值变化性强,加上公司派发的一般都低于市价,股东也乐于接受。另一种是实物股利。指以公司的实物财产充抵股利派发给股东。一般用公司自己的产品作为实物股利或者与有往来的公司互换产品作为实物股利。实物股利的派发一是为了扩大公司产品的销路; 二是为了将现金盈余保留在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有时在公司当年盈余少的情况下也可采用。以实物派发股利时,公司往往在价格上给股东适当优惠,一般均按成本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