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权限是指财务管理权限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财务制度的制定权、修订权和解释权;二是财务检査监督权和有关财务事项的审批权限等。关于财务制度制定权、修订权、解释权,《
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是明确的。如前所述,新的
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包括三个层次,即企业财务通则、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第一、二个层次的法规由财政部制定、修订和解释;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企业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制度,主要是对国家统一规定的具体化或者补充;其他部门和地区不再制定财务制度。
这个问题在讨论中存在不同看法,有些地区、部门指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情况千差万别,实际执行中有不少具体问题需要明确,建立陚予地方、部门制定补充办法的权限。我们认真研究了这方面的意见,认为,为了确保政令统一,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并真正赋予企业充分的理财自主权,地区、部门还是不制定财务制度为宜。对此,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在附则中均作了明确规定。如《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在附则中第88条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不再另行制定企业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