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同收入一样,指某人所控制的经济资源。财富和收入的区别在于,财富一般指任何一时点上资源的存量,而收入是指一段时间内资源的流量。如果说所得税和商品课税是收入流量的征税,那么,对财产或财富课税是对收入存量的征税。在西方国家,财富税是包括在财产税之内的。英国经济学家西蒙·詹姆斯在《税收经济学》一书中的财富税范围包括遗产税和赠与税。但狭义的财富税,是对纳税人的全部净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进行课征的一种财产税。因此,有些国家称这为“资产净值税 ”,有时也称“资本税”。财富税有对个人征收的,如丹麦对已婚个人征收,也有对企业征收的,但更多地是对企业、个人同时征收。
什么是财富税
净财富税,又称净值税,是指按年对一定资产减去有关负债后的余额征收的一种税,即净值税是一种以财产的净值为课税标准的财产税。税基包括在适当估价日期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的净
公平市场价值。也就是说,净值税是按财产总额减去债务部分,仅就其扣除后的余额课征。这种税同
一般财产税相似,但有两点不同:第一,它是对一个人的财富征税,而不是对财产项目本身征税;第二,它是对净财富征税,即对个人资产和负债的差额征税,而不是向总财富征税。例如,一个人有一批财产价值100万元,但他有75万元的债务,那么,这个人的财产价值就是25万元。因此,净值税是一种新的财产税,并为许多国家(如德国、瑞士、荷兰、印度及拉丁美洲等国家)所采用,并用它作为一种新的财政收入来源。
财富税的争议
财富税是一种争议比较大的税。有赞成者,也有反对者。
赞成者的观点认为:
1、体现了公平性。拥有财富要比来自财富的现金收入给所有者带来更大的利益。包括动用储蓄的能力、经济资源的控制、非现金收入和社会地位。而所得税本身无法对来自财富所有权的所有利益课税。
2、国家是财富的保护者,那些需要国家保护的财富所有者应当比那些不需要国家保护的财富所有者支付更多的税。
3、认为财富税是一个强有力的再分配工具。它的征税范围广,概括了所有财富。
4、有利于加强管理控制,取得更为可靠的财富分配数据。
5、从效率角度分析,财富税同所得税比,对工作激励的反作用要小;对来自财富的收入而不是对财富本身征税,会促使人们将资本投向那些现金收入小或没有现金收入的财产,以免缴所得税。
反对者的观点认为:
1、完善的所得税可以广泛包括纳税能力,即对所有自然增值的征税。
2、从公平角度说,一个人不应另外承担一笔税收。
财富税的课税
财富税的课税制度主要是:
1、纳税人。大多数国家只定为自然人,只有德国、印度等四个国家对公司也征税。
2、课税对象。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中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计税时要进行债务扣除和有关项目的扣除。
3、免税额规定。由于此税对一般财产课税,各国都设有免税额,一般都比较低,是个人同期所得的2倍~3倍。印度的净值税主要是对巨富者征收,免税额要高得多。
4、税率。多数国家采用比例税率。一般为0.5%或1%,少数国家采用累进税率,为0.5%~3%。
5、征收。一般采用申报纳税,多以家庭为申报单位,
配偶或子女的财产合并申报。一些将净值税由中央政府征收的国家,在实际征收中与所得税同时申报,甚至用同一申报表。瑞士、丹麦由地方政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