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财政理论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改革实践的发展演变而不断创新的。《财政基础理论研究》一书,主要是研究财政科学最基本的原理、概念和范畴,带有专题研究性质,目的在于揭示财政收支、财政现象的规律性,并在此基础上构造“
理论财政学”的基本框架。
1978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时期是我国
财政经济理论研究百家争鸣,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的“黄金时代”。这一繁荣局面,不仅表现为财政科学研究内容的不断深化和研究方法的创新上,而且还表现为财政科学的应用研究得到了普遍重视。当代财政理论所要研究的课题和内容是相当丰富的,古今中外的财政理论与实践问题都可以成为研究的选题。经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30多年的探索,我国财政科学研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多元结构体系,包括财政基础理论研究、财政历史研究、财政发展研究和财政应用研究等多方面及其分支学科。
《财政基础理论研究》(
邹传教著)是作者多年来对财政基础理论有关专题所作的探索和研究成果,本书2003年12月由
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发行。该著作
理论创新主要体现是:
1.提出了
马克思的整体分配观,认为“谁占有生产资料,谁就占有产品”的原理是马克思关于
社会主义社会总产品分配理论的核心内容;
2.提出了“
国税”是一种特殊的财政分配(动态)过程,属于分配范畴的观点,认为国税与税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4.提出了财政本身是一种宏观
经济管理活动,认为财政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是财政客观固有的功能;
5.提出了现实中财政收支永远是
恒等的论点,认为“财政结余”和“财政赤字”只有在编制财政计划(预算)时才存在,现实中财政收支不相等是不可能的;
6.提出了
国家预算不是财政分配范畴而属于财政管理范畴的论点,认为国家预算不是财政分配体系的主导环节;
7.提出了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具有民族性、自治性和地方性三大基本属性,认为财政体制改革必须充分体现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本质属性;
8.提出了
通货膨胀虽然是一种货币现象,但本质上是一个财政问题的论点,认为综合治理通货膨胀必须从理财思想、增收节支措施、改善财政分配机制、深化政治经济改革、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等多方面同步进行。
财政基础理论研究是财政学科、学术发展的根本,是财政理论创新的源泉。
财政学是关于“
财政”的科学。是研究以
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学科。它主要研究
国家如何从社会生产成果中分得一定份额,并用以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或社会公共需要),包括财政资金的取得,使用、管理及由此而反映的经济关系。
财政学是财政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财政学研究和
阐述的基本内容是关于“
财政”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本书《财政基础理论研究》,主要是
专题研究财政科学最基本的有关原理、概念和范畴,目的在于揭示财政收支和财政现象的规律性,并在此基础上构造“理论财政学”的基本框架。《财政基础理论研究》(
邹传教著),江西高校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