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指的是各级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种收入来源中经过一定的价值分配后获得的货币收入;财政支出指的是各级政府与一定时期内用于国防,社会行政管理、文化教育、保险卫生、债务利息等方面的货币支出。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差额,称为财政盈余;财政收入小于财政支出的差额,称为
财政赤字。
2.各项税收,包括产品税、增值税、
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盐税、关税、农牧业税、屠宰税、牧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以及有关罚税补税收入等。
1.基本建设拨款,是指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拨款,不包括国家预算外自筹的各种基本建设资金。为加强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控制,我国从一九八五年起,对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实行拨款改贷款的新的管理方法:即由原来的直接无偿的拨给建设单位,改为拨给建设银行视同信贷基金管理,建设银行根据国家预算安排的基建项目、给予有偿贷款,用投产后新增利润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