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消费是指在
消费行为中,消费主体相信他们的消费/
购买行为必定会对未来社会产生积极或消极的作用。为促成积极作用的形成,他们在购买、使用、保存和弃用消费品的过程中,秉持“负责任”的态度,尽可能全方位的考虑其对社会的影响,如产品是否环保,劳动者是否得到合理公平的待遇等,并且通过这种选择信息的传递,促进企业生产和提供更符合社会健康、长久发展的产品。
责任消费概念由世纪竞道责任消费网在2007年4月做出了界定,并于2008年3月在搜狐财经、《WTO经济导刊》、《金融界》等媒体发布了《2007中国责任消费调查简要报告》。
消费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是司空见怪的现象了,在现代商品社会中人们更是与它形影不离,无论是吃穿住行还是工作学习都在时刻伴随着
消费行为,有的西方学者甚至以“消费社会”的理念来解释社会。消费是
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最终环节,它是利用社会产品来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过程。消费又分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前者指
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
生产资料和活劳动的使用和消耗;后者是指人们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是“生产过程以外执行生活职能”,是恢复人们
劳动力及其
再生产不可缺少的条件。而通常讲的消费,是指个人消费。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反过来影响生产。因为消费的数量和范围总是受限于生产的可能性,也只有在消费中,产品才成为现实的产品,并创造出新的生产需要,因此,有效的生产总是建立在符合和满足消费者的
需求和期望的基础上。
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关系使我们明白对消费的关注、消费方式的改变、消费理念的革新可以影响甚至改变社会的生产方式、可以促进社会、环境的健康、科学、和谐的发展。基于这种观点,一种全新的消费态度与理念正在全球得到广泛推广,这就是责任消费。
消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通常说的消费多是指主体是个人的消费,对于这种新的消费形式,它的主体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责任消费,其消费主体是个人、家庭或其他以“消费”为目的而聚集在一起的临时性群体,比如某产品的团购群体。而广义的责任消费除上述消费主体外,还包括
商业企业、政府机构、NGO组织等并非以“消费”为目的而进行采购的群体,他们的“责任消费”行为通常也被称为“道德采购”。
但是,不论是狭义还是广义的责任消费,其消费主体都相信他们的消费/购买行为必定会对未来社会产生积极或消极的作用。为促成积极作用的形成,他们在购买、使用、保存和弃用消费品的过程中,秉持“负责任”的态度,尽可能全方位地考虑下列因素:
他们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都是对生产者的一种积极的信息传递,通过这种传递,促进企业生产和提供更符合社会健康、长久发展的产品。他们的使用、保存和弃用方式也为其他消费者传递积极的信息。责任消费主体的这种
消费行为一旦形成、固定并持续下来,就成为了一种新型的消费形式。
我们认为,责任消费是一种消费心理与消费态度,也是一种新型的消费理念与形式;责任消费是人类社会美好生活的实现方式;责任消费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根本动力;责任消费不是不切实际的买高价,是健康消费的理性行为;责任消费不是虚伪的道德姿态,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功;责任消费不是绿色乌托邦,而是如购买节能灯的简单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