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责任制是明确规定全厂各部门、各环节以及每一个人在质量工作上的具体任务、责任、要求和权力,以保证产品质量的一种责任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各级行政领导、职能机构和工人的质量责任制,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企业厂长 (经理) 对本企业的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2) 总工程师对新产品的研制、生产,对产品质量开发计划的编制和解决产品质量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负责,并协助厂长 (经理) 促使各项质量计划的实现。(3) 生产车间和班组对本车间和本班组生产的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4) 生产工人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操作者要严格遵守工艺规程,按图纸进行加工,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主动隔离废、次品,防止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5) 除专职质量管理部门具有质量管理职能,应明确其质量责任外,各个职能部门都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明确质量责任,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任务,组织好与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管理工作。
职责概念
质量责任制是指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一种责任制度,是搞好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在质量责任制中,应明确规定企业每个人在质量工作上的责任、权限与物质利益。质量责任制一般有企业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责任制以及车间、班组和个人责任制。
建立质量责任制是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企业建立质量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企业中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职工都应明确规定他们的具体任务,应承担的责任和权利范围,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考核有依据。把同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质量管理工作系统,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迅速进行质量跟踪,查清质量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严密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