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习艺所
出自《雾都孤儿》的文章
《雾都孤儿》初版于一八三八年问世.书中所写贫民习艺所,按作者自己说,乃是正古以来一切大小城镇几乎都菲不具有的一个机构.而一八三四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新的济贫法更使它成为政府对贫民进行救济的惟一方式.最初贫民习艺所的建立,旨在把对贫民的消极救济变为使他们能成才以自救的积极教育.孤儿奥立弗从小在贫民习艺所受尽欺凌,逃到伦敦后又陷入贼窟.正在他衷告无门之际,一批有德行的资本家伸出援助之手.与此同时,奥立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
历史沿革
16世纪后期,英政府已认识到:对流浪者的惩罚措施不足以维持社会秩序,政府应采取措施帮助他们。激烈的社会变迁,使原来由教会或私人兴办的慈善事业无法解决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因而国家不得不将救济贫民视为己任。于是,16世纪末在欧洲出现了国家济贫制度,即由国家通过立法,直接出面接管或兴办慈善事业救济贫民。
1601年,英国颁布《济贫法》(Poor Law ,俗称旧济贫法,这部法也被带入后来的美国),后经修订称为新济贫法,这部法一直到1948年才被废除。新旧济贫法历时3.5个世纪。17世纪开始,在济贫法精神引导下,英国建立了大量的贫民教养院、贫民习艺所(workhouse,中英字典解释为两个含义——囚犯工厂;贫民习艺所)等。但是,济贫法也以其“惩诫性”、“恩赐性”著称于世。接受济贫者不仅受到了许多限制,还被剥夺选举权等政治权利。这是对贫困者在政治上的一种惩罚。
现状
英国济贫法是欧洲新教伦理的法律化。新教伦理认为:贫困是一种耻辱——“贫困等于不良”,贫困是穷人自己造成的,人们应该对他们自己的生活负责。它认为,贫困主要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贫困的原因不仅是经济的,而且是道德的,政府本身无法改变或消除。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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