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正威集团为贵州国际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
王文银旗下正威控股之全资子公司。
2024年1月,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正威集团”)新增一则股权冻结信息,被冻结股权数额10.51亿元人民币,股权被执行的企业为贵州国际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冻结期限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7年1月29日,执行法院为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7日,贵阳银行发布公告称,贵阳银行双龙航空港支行(下称双龙支行)因与贵州国际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这起案件核心涉及16套房屋作抵押、“世界铜王”王文银等人作担保的16亿银行信贷未能如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