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副厅级〕牌子),为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职责调整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省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省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三)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四)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发送省政府的文电;办理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政府请示、报告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军民融合工作。
(八)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九)组织、协调、推进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服务工作。
(十)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和督促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省政府参事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驻地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省政府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十四)管理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综合处。
(二)秘书一处。
(三)秘书二处。
(四)秘书三处。
(五)秘书四处。
(六)秘书五处。
(七)秘书六处(建议提案处)。
(八)秘书七处。
(九)秘书八处。
(十)秘书九处。
(十一)政策研究处。
(十二)经济研究处。
(十三)发展研究处。
(十四)省政府总值班室。
(十五)省政府督查一室。
(十六)省政府督查二室。
(十七)放管服改革工作处。
(十八)文书处。
(十九)电子政务处。
(二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
(二十一)参事工作处。
(二十二)省政府接待处。
(二十三)行政处。
(二十四)保卫处。
(二十五)人事处。
(二十六)离退休工作处。
(二十七)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办)。
领导班子
魏树旺: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
林玉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马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专员(正厅长级)
人员编制
省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212名(其中,含省级领导及为省级领导服务的秘书工作人员行政编制31名,省政府参事室行政编制12名)。其中,秘书长(兼任办公厅主任、应急办主任)1名,副秘书长7名(其中4名兼任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参事室主任1名(副厅长级),机关党委书记1名,应急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长级),督查室主任1名(副厅长级);处级领导职数65名(含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1名,省政府参事室正副处长4名)。
其他事项
(一)省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国教办)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相关事项按照省编委《关于贵州省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省编发〔2004〕8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为省政府办公厅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7名(其中,66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31名实行自收自支)。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人员编制结构:管理人员10名,专业技术人员19名,工勤人员68名。
(三)撤销省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其原承担的有关政务信息化工作职责交由电子政务处承担,收回原核定的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划转。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被授予“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22年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离退休工作处被评为贵州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
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