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贵州省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指导全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拟定全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业务规划、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全省社会保险综合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机构职能
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主要职责
(二)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办理省本级统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办理省级缴费单位及其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三)承办省本级统筹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承办省本级统筹单位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的拨付工作。
(四)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的拟制和上报;会同相关部门征收、拨付社会保险省级调剂金。
(五)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清理回收社会保险欠费。
(六)推进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
(七)指导和协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担省公费医疗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受理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查询,提供社会保险延伸服务。
(十)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事业性收费、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统计报表和信息专报工作;组织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综合调研。
(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处
指导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表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拟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分析预测全省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负责建立和管理由本级机构运行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会同相关部门征收、拨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
(三)信息处
指导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各类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换、发布;负责省本级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负责为省本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省本级社会保险业务软件和办公软件的开发、升级与维护;负责全局计算机等电子类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四)稽核处
负责拟定全省社会保险稽核业务规划和工作规范,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的稽核和清理回收社会保险欠费工作;负责省级统筹单位的稽核和清理回收社会保险欠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督促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省级管理统筹单位社会保险年检工作;负责对省本级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支出的各项费用进行核查和监督。
(五)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处
指导全省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负责省级统筹单位养老、失业保险登记管理以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负责省本级统筹单位和职工养老、失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恢复、终止及转移;负责省本级统筹单位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的建立、维护、核对和管理;承办省级统筹单位和职工参加养老、失业保险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工作。
(六)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审理处
指导全省参保人员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省本级统筹单位职工退休(职)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推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负责省本级管理统筹单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省本级统筹单位符合规定的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省本级统筹单位及其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供养人员基本信息的建立、维护和管理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工作。
(七)医疗保险费征缴处
指导全省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负责省本级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登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公务员补助和铺垫资金各项费用的征缴工作,办理参保单位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手续;负责省本级参保单位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变更、中断、恢复、注销、转移以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划入、计息、清退和变动管理工作;承办省本级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卡卡务管理工作;承担省本级参保单位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工作。
(八)医疗保险待遇审理处(贵州省公费医疗办公室)
指导全省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省各统筹地区省外转诊及省本级参保人员转外治疗的审批工作;负责对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记帐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协议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与省本级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之间的服务协调及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工作;负责省本级参保人员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省本级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病种门诊治疗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省本级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的管理工作;承办省本级参保单位和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工作。
承担贵州省公费医疗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老红军、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管理工作;负责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人员医疗费用和在校大学生定额医疗费用的审核拨付工作;负责贵阳市行政区域外省属事业单位属地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拨付工作。
(九)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审理处
指导全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办理省本级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的登记,保存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记录;负责省本级参保单位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以及职工享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核定、发放工作;承担省本级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工作。
(十)社会化管理服务处
指导和协调全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省本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提供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开展社会保险数据增值服务;协调办理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十一)农村社会保险经办处
指导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开展新农保经办服务及管理工作;参与协调财政补贴资金划转事项;负责拟订全省新农保业务经办管理办法;参与拟订全省新农保基金管理办法;制定全省新农保内控和稽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保险费收缴、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汇兑、上报相关报表;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参与新农保信息化建设工作。
劳动鉴定
贵州省级劳动能力鉴定职责范围
一、受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的单位职工,因工或者患职业病致残、工亡职工遗属因病或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二、受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的单位职工,因工或者患职业病延长医疗期、辅助器具配置、延长停工留薪期、旧伤复发确认的再次鉴定。
三、受理纳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范围的单位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
四、受理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参保人员、单位职工供养亲属,因病或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五、安排被鉴定人作相关医学检查,组织医疗卫生专家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卫生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七、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管理劳动能力鉴定文书档案。
参考资料
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主要职责.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1-02-18 15:33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