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庶通婚
某些君主制国家中不同社会阶层的婚姻
贵庶通婚,又称贵贱通婚,是在某些君主制国家中不同社会阶层的婚姻,尤其指男方较女方地位高者,但有时亦指与丈夫死后改嫁、带着因亡夫而来的衔头之贵族女子与较低地位男子的婚姻。古代欧洲各国王室经常互相联姻,王室成员与非王室成员(包括贵族)结婚就被视为贵贱婚姻。
贵贱婚姻所生的子女并没有王位继承权。而贵族男子娶平民女子为妻也属于贵贱婚姻。“贵”的男子所娶属于“贱”的妻子虽是合法配偶,但不会获得与男方同等的封爵,或只能获得配偶多个封爵中较为低等者。例如英国王储查尔斯王子兴第二任妻子卡米拉的婚姻就属于贵贱婚姻,按照《1762年婚姻法案》中贵庶通婚法,卡米拉在婚后将不会获得威尔士王妃殿下和将来王后陛下的称号,而只能因应是查尔斯诸多头衔中比较重要的“康沃尔公爵”成为“康沃尔公爵夫人”。另外,一旦威尔士亲王继承英国王位后,卡米拉的尊称将变成“伴妃”(ThePrincess Consort)。若他们生下子女,也不会有王位继承权。
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巴登的利奥波德一世就是贵贱婚姻下的继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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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6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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