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各国的
封建君主制在10到13世纪时是非中央集权的国家。在这一时期,国家虽具有君主政体的形式,但只是许多独立自主地区(封建领地)的不稳定的联合体。
国家元首通常只在属于他的领土范围内握有实权。国家的其余部分则分成大大小小许多封由封建主治理,封建主之间根据土地大小和依附关系形成封建阶梯制。每个封建主都是自己领土上的君主,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上建立法院,征收赋税,某些特别大的领主甚至还有货币铸造权,他们在自己的领地里行使类似国王的权利。国王和大公的权利实际上被各级封建主分割,立法权和管理权大部分也都从国王的手里转到大封建主手里去了,国家名义上保持着统一,但国王的权利只限于自己的直辖领地,国王的产生,无论是世袭的,还是选举产生的,都必须在形式上得到由各级封建主组成的贵族会议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