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国税局
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内设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精简、效能、规范、统一的原则,贵阳市国家税务局设1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5个直属机构:稽查局(副处级)、第一稽查局(正科级)、第二稽查局(正科级)、第三稽查局(正科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正科级);3个事业单位(正科级)。
(一)内设行政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6、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7、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8、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人事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挂靠人事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10、教育处
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款缓缴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税源管理、跟踪监控,开展税收宣传、纳税辅导、政策送达及纳税服务工作,实施税收调研、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处理一般性违章行为等;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13、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14、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工作职能
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8、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9、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0、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12、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13、承办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职责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工作;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票证中心
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直属单位
1、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2.第一稽查局
承担云岩区、乌当区的税务稽查工作。第一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办公室、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地 址:贵阳市中华北路67号
3、第二稽查局
承担南明区、小河区的税务稽查工作。第二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办公室、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地 址:贵阳市中华北路67号
4、第三稽查局
承担花溪区、白云区及贵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税务稽查工作。第三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办公室、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地 址:贵阳市中华北路67号
5、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办公室、综合科、征收一科、征收二科、征收三科。
地址
贵阳市中华北路67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2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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