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促进权
国会授予总统与其他贸易伙伴国谈判并签署新贸易协定的权利
“贸易促进权”,过去又称“快速审批权”, 是指国会授予总统与其他贸易伙伴国谈判并签署新贸易协定的权利,国会对这些贸易协定要么批准,要么否决,不能修改其内容。
国会于1974年曾授予总统这项权利,但在1994年这项授权期满后,国会没再授予过总统这一权利。 2001年12月6日,美国众议院以215对214票的微弱多数通过了授予总统“贸易促进权”的法案。
现任总统奥巴马在竞选时称有意削弱美国总统享有的“贸易促进权”,让国会在选择自贸谈判对象上发挥更大作用,便有专家推测美国将走上贸易保护主义道路。不久前,美国国会通过的经济刺激计划中有关“购买美国货”的条款,正是其国内保护主义上升的一个突出表现。为获得贸易促进权,奥巴马政府将不得不适当迎合国会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中国经济非常依赖对美出口,所以“贸易促进权”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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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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