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局,ie。1940年3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颁发《贸易局组织条例》,设置各级贸易局,受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财经处领导。以后,山东各根据地贸易局相继建立,1942年开始,贸易局与税务局合并,改为“贸税管理局”,受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经济建设处领导。实行政企合一,其任务是用法币到敌战区购买军需品、文具印刷品及日用工业品。1941年5月1日,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颁布“贸易局组织条例”和“贸易条例”之后,开始对外实行“以货易货”政策。打击了敌伪倾销法币掠夺根据地物资的计划,鼓励了工业品的输入,起到稳定根据地物价的作用。至1943年工商管理局成立,贸易局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