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管制又称为进出口贸易管制,即
对外贸易的国家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为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出发,为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实现有效的管理而颁布实行的各种制度以及所设立相应机构及其活动的总称。通俗地讲,国家进出口贸易管制政策是通过外经贸及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发放各类许可证件,最终由
海关依据证件及其他单证(
提单、
发票、合同等)对实际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监督管理来实现的。进出口许可证件是我国进出口管理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
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属国家管制商品合法进、出口的最终证明文件。是
海关监管货物合法进出的书证,只有确认达到“单证相符”、“证货相符”的情况下,海关才可
放行相关货物(“单”即包括报关单在内各类报关单据、“证”即各类许可证件、“货”即实际进出口货物)。
注意:
对外贸易经营者及其代理人在通关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应的管理要求办理进出口手续,在保护国家利益不受非法侵害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
(3)按管制对象:货物进出口贸易管制、技术进出口贸易管制和
国际服务贸易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