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粮是我国计算粮食收购、销售、调拨、库存所使用的粮食品类的统称。全国统一分为五个品类: 小麦、大米、大豆、杂粮 (包括玉米、小米、高粱、绿豆、小豆、豌豆、蚕豆、芸豆、豇豆、元麦、大麦、燕麦、荞麦、莜麦、青稞、糜子、黍子等) 和薯类。
在计算时,稻谷折合为大米,谷子折合为小米,面粉折合为小麦,玉米面折合为玉米,高粱米折合为高粱,鲜薯折合为薯干。采用“贸易粮”计算粮食的购、销、调、存,有利于统一计算口径,比用“原粮”、“成品粮”更能反映粮食的实际经营情况,便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国家粮食收支。但是,由于粮食产量是按原粮计算的,在计算
粮食商品率时,必须将贸易粮折合为原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