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
临沂市盐务局。
费县盐业公司成立于2006年,为
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下属企业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现有干部职工100余人,设有4个后勤科室, 4个服务队,固定资产为90余万元,现为食盐批发AA级企业。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依法对用盐单位的盐产品进行实地检查;会同公安、交通、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车站、各类市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盐产品及其运输工具进行检查;依法对违法盐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设备、运盐工具、包装物品等采取证据保存措施,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对保存的违法盐产品或者其他违法物品,经调查并公告后仍无法查明违法当事人的,按照无主货物依法进行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