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马平方和定理
数学术语
费马平方和定理是由法国数学家费马在1640年提出的一个猜想,但他没有提出有力的数学证明。1747年,瑞士数学家莱昂哈德·欧拉提出证明后成为定理
定理定义
费马平方和定理的表述是:奇质数能表示为两个平方数之和的充分必要条件是该质数被4除余1。
验证推导
欧拉在1747年证明了费马平方和定理,当年他四十岁。他在当年5月6日寄给哥德巴赫一封信,讲述这个定理的证明。该证明分五步,且用到了无穷递降法;由于信中没有把第五步讲清楚,因此1749年他再次寄给哥德巴赫一封信,详细讲述第五步的证明。接下来给出欧拉对费马平方和定理的证明。
定理1:平方分解数的积是平方分解数。
证明:
定理2:平方分解数被素平方分解数整除的商是平方分解数。
证明:
由于,因此。是质数,则它整除其中一个因子,不妨设,另一种情况同理。,则有,那么
因此,
定理3:平方分解数被非平方分解数整除的商必有一个非平方分解因子。
证明:设,是平方分解数,是非平方分解数。如果均是平方分解数,根据定理2,用一个个去除,所得结果也是平方分解数,与假设矛盾。
定理4:如果和互素,则的所有因子都是平方分解数。
这一步的证明运用了无穷递降法。
证明:假设
,则。设,由于,则。设,则。设,则。若不是平方分解数,根据定理3,必有一个非平方分解因子,设为,则。因此,如果存在一个非平方分解数是一对互素数平方和的因数,就必定存在一个非平方分解数是另一对互素数平方和的因数。而正整数不可能无穷减小,因此假设不成立,必为平方分解数。
定理5a:形为的素数是平方分解数。
证明:设。根据费马小定理,,则,那么有或。假设,根据定理4,是平方分解数。否则,对不断做差分的结果都可以被整除,,而显然不成立,因此这种情况不存在,必为平方分解数。
定理5a证明了充分性,还需要证明必要性。
定理5b:形为的数不是平方分解数。
证明:完全平方数模4只可能为0或1,因此不存在两个完全平方数之和模4为3。
至此,我们证明了费马平方和定理:奇质数是平方分解数的充分必要条件是该质数形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6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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