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马平方和定理是由法国数学家
费马在1640年提出的一个猜想,但他没有提出有力的数学证明。1747年,瑞士数学家
莱昂哈德·欧拉提出证明后成为
定理。
欧拉在1747年证明了费马平方和定理,当年他四十岁。他在当年5月6日寄给哥德巴赫一封信,讲述这个定理的证明。该证明分五步,且用到了
无穷递降法;由于信中没有把第五步讲清楚,因此1749年他再次寄给哥德巴赫一封信,详细讲述第五步的证明。接下来给出欧拉对费马平方和定理的证明。
,则。设,由于,则。设,则。设,则。若不是平方分解数,根据定理3,必有一个非平方分解因子,设为,则。因此,如果存在一个非平方分解数是一对互素数平方和的因数,就必定存在一个非平方分解数是另一对互素数平方和的因数。而正整数不可能无穷减小,因此假设不成立,必为平方分解数。
证明:设。根据
费马小定理,,则,那么有或。假设,根据定理4,是平方分解数。否则,对不断做差分的结果都可以被整除,,而显然不成立,因此这种情况不存在,必为平方分解数。
证明:
完全平方数模4只可能为0或1,因此不存在两个完全平方数之和模4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