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良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
贾良清,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安徽长丰县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入党,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生态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理学硕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生态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理学博士。
人物履历
1989.09—1993.07安徽农学院土壤与植物营养专业学习;
1993.09—1996.08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生态学专业学习;
1996.08—1998.02安徽省环科所生态工程室工作;
1998.02—2001.08安徽省环科所生态工程研究室副主任,1999.10担任工程师;
2001.08—2004.12安徽省环科所生态工程室主任(其间:2002.03-2004.07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生态学专业学习);
2004.12—2005.04安徽省环科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其间:2004.12任高级工程师);
2005.04—2008.07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2008.07—2011.01省巢湖淮河水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8.12-2011.01由国家科技部抽调赴驻罗马利亚使馆任二等秘书);
2011.01—2011.12安徽省环保厅环评处副调研员;
2011.12—2015.11安徽省环保厅环评处副处长;
2015.11—2016.10安徽省环保厅环评处副处长,怀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两年)、党组成员;
2016.10—2019.09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站长;
2019.09 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局长。
2021.02—2021.03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03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一级调研员
现任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
工作分工
负责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分管土壤生态环境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宣传教育处、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职务任免
2023年3月16日,经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决定:免去贾良清同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职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5 16:49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