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收益,是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
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
长期股权投资和
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在
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
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营业外支出:核算
债务重组损失和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