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不变原则是公司资本总额一经确定,非依法定变更章程之程序,不得任意变动的原则。资本不变原则的确立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有利于保护股东的利益。当公司资本减少时,必然会使其偿付能力减弱,从而影响到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当公司增加资本时,虽于债权人有益无害,但因资本过剩,会影响股东利益的实现。为实现资本不变的目的,法律对资本的增加和减少都有相应的规定,如公司减少资本时,除应经股东会决议外,尚须向各债权人分别通知及公告,对于提出异议的债权人,须进行清偿或为其债权提供相当的担保;公司非将已规定的股份全数发行后,不得增加资本,等等。
它强调的非经修改公司章程,不得变动公司资本,是静态的维护。